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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到就寝,陈望之依旧不屈不挠地追问,“那个人是谁?”
宇文彻将手指插入他发间,顺了顺,确定干透了才放下心来,“那个人,你不认识。”
“我不认识,也想听你讲。”陈望之靠着宇文彻胸口,“你小时候的事我不知道,你告诉我,好不好?上次你便说要给我讲一讲,结果自己睡着了,我听着你睡觉,好生无聊。”
宇文彻道,“好,不过,是个很无聊的故事。我告诉过你,我很小很小的时候,母亲就去世了。她身份卑微,父亲根本不重视我这个儿子。后来,我终于有了点用处,你知道质子么?就是送到别的国家,作为人质。我记得,离开草原时,草那么高,天空那么远,我以为,我再也回不去了。”
陈望之道,“草原这样美,我也想去看一看。”
宇文彻道,“好。等你身子养好了,我便带你去。”
陈望之在他胸口扭来扭去,扒开衣襟,找到锁骨的疤痕,伸出一根手指摩挲,“你说,你去别的国家,去哪儿呢?”
“是一个很美的国家,与草原完全不同,春天的桃花犹如云霞,我喜欢那里。就是在那里,”宇文彻低下头,正对上一双如秋水般澄澈的眼睛,“我遇到一个人,他一点儿也不喜欢我。”
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。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。
宇文彻艰难地背诵着学监布置的功课,对他而言,《诗》三百太过艰涩。“桃之,”不小心咬了舌头,他气恼地朝池塘吐了口带血的吐沫,“桃之夭夭,灼——”
背不出其实也没什么关系,没人在意他这个异国的质子。用高玢的话说,鞑子大字不识,生性愚笨。即便认认真真交上功课,学监亦往往置之不理。“灼灼其华。”宇文彻吁了口气,他天生不服输,既然决定背过,便一定要背下来。“桃之夭夭,”口中反覆念叨,“灼灼其华。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。桃之……”
第二日,学监检查。宇文彻头一个举起手臂。学监皱皱眉,点他起来。宇文彻背了一夜,几乎可以倒背如流。那学监终于点了点头,露出一丝笑容,道,“不错。”他很少主动发言,众人纷纷回头,陈望之也转过脸投来目光,表情颇为惊讶。宇文彻得到他的註目,心满意足,坐在陈望之身旁的高玢却重重咳嗽,学监怒道,“高玢,好好的,你做什么怪声?”
高玢掸了掸袍袖,起身懒洋洋道,“什么了不起?三岁小孩儿都能背过。”
学监道,“三岁小孩儿?那你说说,你倒是背过了没有?”
“当然。”高玢朗声背诵一遍,挑眉盯着宇文彻,“话都说不囫囵的狗,学了三两句就来卖弄——”
“高玢!”学监勃然大怒,“出去!”
高玢懒懒散散作个揖,长袖带风,头也不回地离开了。顿时响起阵阵窃窃私语。高玢足足有大半个月没来太学,据说惹出了乱子,被父亲狠狠责打后关在家中闭门思过。陈望之面露犹豫,学监瞪他两眼,继续讲解。直到午后放学,高玢仍旧没有出现,他自幼淘气,且心高气傲,常闹得鸡飞狗跳,所以连学监也不以为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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